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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上海市現在主張勞動者以未足額繳納社保為由辭職,可以請求用人單位支付經...
你好!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所依據的是《勞動合同法》第38條和第46條的規定,適用于全國范圍。上海市對此并無變通規定。
問 薪酬糾紛
你好!如果你是受楊三招雇為其提供勞務,那你與楊三之間應認定為勞務關系。在此基礎之上,如果楊三拖欠你的勞務費未付,你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而不能申請勞動仲裁。按照民事訴訟的證據規則,你作為提出主張的一方,應當提供證據證明楊三尚欠你勞務費xx元。進一步而言,無論是微信聊天記錄、工作日志,還是發包方出具的證明,或是其他工友的證言,都可以作為證據提交,只要能證明楊三欠你多少勞務費這一事實就行,越充分越好!
問 疫情期間工資問題
你好!根據《天津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處理指南》和《市人社局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發放職工生活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延遲復工期間(自2月3日開始計算),職工未提供勞動,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非自然月、周),企業應當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且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向職工發放生活費,標準是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上述規定既適用于國企,也適用于私企。如果企業未按上述標準向你支付工資或者生活費的,你既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問 新員工辭職
問 社保問題
問 咨詢
你好!如果你和用人單位之間成立勞動關系的話,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你只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單方解除勞動關系(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的同意。同時,根據原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的規定,只要你依法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應當在勞動關系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你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的,你既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問 公司裁員經濟賠償金額事宜
問 我拿月薪,當初說好的一個月不請假就拿那么多錢
你好!回復如下:
首先,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的規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但應當與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
其次,根據《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處理指南(二)》以及相關法律的規定,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復工復產后,應遵守職工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1日的工時制度。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最后,根據《勞動法》第48條第二款的規定,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問 工資問題
你好!根據有關規定,如果你是在校學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那么,你與用人單位是不能建立勞動關系的,你們之間的糾紛也不屬于勞動爭議,不能申請勞動仲裁進行解決,只能向法院起訴。因此,對于用人單位拖欠你們勞務費的問題,你們可以先找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下;但如果他們不受理,那你們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了!
問 被裁員,五險一金繳納問題
問 中介簽訂的勞動合同工作單位不上工作了中介不給賠償
你好!如果你們是和“中介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初步判斷,該“中介公司”應該是你們的用人單位,此前你們是作為勞務派遣勞動者被該“中介公司”派遣到“工作單位”中工作的。現在你們被“工作單位”退回勞務派遣單位,那作為勞務派遣單位的“中介公司”應當對你們進行妥善安排。如該“中介公司”提出并與你們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你們支付經濟補償金;如你們不同意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那應當要求“中介公司”向你們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通知,然后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至于社保問題,你們可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勞動監察部門或者社保分中心)投訴,要求補繳。
問 懷孕女工的待遇和產后哺乳期的哺乳假是否有?
問 勞動糾紛
你好!回復如下:
一、如果是由用人單位提出并與你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那用人單位需要向你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按照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的標準支付,而“月工資”,則是指你在勞動合同解除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這種情形下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合同,是不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的,但以你同意為前提。
二、只有在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辭退)的情況下,才需要向你支付賠償金。“節約成本”不是用人單位可以與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定事由。當然,認定用人單位是否構成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首先要由你提供證據證明是用人單位單方與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其次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證明自己的行為合法。如果舉證不能,則認定用人單位構成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賠償金按照前述經濟補償金二倍的標準計算。
問 公司宿舍強制員工消費
問 合同到期 提前一個月打離職 到期不讓走我該如何
你好!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只要你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的同意。如果你依法解除勞動合同(辭職),而用人單位以此為由扣發工資或者不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你可以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問 你好
你好!可以問一下公司或者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參見《你好》中的解答)。
問 勞動仲裁
你好!回復如下:
一、停工停產期間,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工資或生活費。根據《天津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處理指南》和《市人社局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發放職工生活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延遲復工期間(自2月3日開始計算),職工未提供勞動,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非自然月、周),企業應當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且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向職工發放生活費,標準是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二、根據《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處理指南(二)》的規定,停工停產期間,企業應當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職工的工資和生活費中包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繳費部分,企業可依法代扣代繳。
問 你好
你好!《天津市工傷保險若干規定》第21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應當自傷情相對穩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滿起60日內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因特殊情況無法在60日內提出申請的,可適當延長申請時限。”《天津市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實施辦法》第6條規定:“工傷職工的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應由用人單位提出。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請鑒定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直接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符合受理條件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受理。”
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附:天津市人社系統對外服務電話)
問 入職以后沒簽勞動合同 受勞動法保護嘛
你好!回復如下:
一、雖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只要符合勞動關系的構成要件,就可以成立事實勞動關系,進而屬于《勞動合同法》的調整范圍。基于用人單位未與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可以考慮要求用人單位向你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
二、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你可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投訴,要求給予補繳。
三、可以以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以及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由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辭職),進而要求用人單位向你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
上述第一、三項事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問 在疫情期間企業不發工資
你好!回復如下:
一、根據《天津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處理指南》和《市人社局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發放職工生活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延遲復工期間(自2月3日開始計算),職工未提供勞動,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非自然月、周),企業應當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且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向職工發放生活費,標準是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二、根據《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處理指南(二)》的規定,停工停產期間,企業應當為職工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職工的工資和生活費中包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繳費部分,企業可依法代扣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