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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2 20:22瀏覽次數:1838次
律師你好,我是搞電工維修的,由于單位搬家,沒我工作崗位了,單位要把我安排在原地點上班,讓原地點新單位給上保險,給我解除合同,賠付我一半的錢,我不愿意,您看看我這個能找勞動仲裁給我賠償雙倍嗎,單位還說我要不同意,就上新地點上班,給我降薪降級,讓我跟他們進行考核,進行崗位競聘。或者最低生活費待崗不待家。這是不是欺負人,我能找勞動仲裁,我能打贏嗎
你好!無論是用人單位應否向你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N),還是其應否向你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2N),都要根據用人單位辭退你的具體原因來判斷,故此,如果你想要申請勞動仲裁,首先應當要求用人單位向你出具書面的辭退通知/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如用人單位拒不出具,那你應當通過錄音、錄像、保存聊天記錄等方式收集相關證據。同理,如果用人單位對你降薪降級,你想要在事后進行維權,也要注意保存收集相關證據。否則勞動仲裁機構或者法院不會支持你的主張。
你好,我有他們跟我的相關的對話錄音,單位不給我出具書面東西的,這個錄音有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