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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員工病假
你好!病假是根據勞動者治病休息的需要而安排休假的,國家并沒有規定病假的天數。醫療期實際上并不是病假,而是指勞動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因此,簡單來說,病假是指勞動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進而根據實際需要向用人單位申請休假的假期。如果用人單位批了病假的,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2022年修正)第23條的規定,在員工休病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60%支付員工病傷假期工資,但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資的80%。
問 要求公司支付已離職員工余下的報銷與獎金。
問 上訴后申請離境處理案件
問 關于勞動仲裁
你好!首先,勞動仲裁大致的流程為: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附:《深圳市、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劃分》《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需提交哪些證據材料》)→收到《受理案件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通知書》等材料→補充提交證據(如有必要)/增加或變更仲裁請求(如有必要)→開庭→領取仲裁調解書(調解結案)/仲裁裁決書(裁決結案)。
其次,我沒看出來勞動合同有什么問題或者有何可以索賠的事項。社保,如果未按規定繳納,可以向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投訴;住房公積金如果沒有繳納,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根據你說的情況,這兩項不涉及到賠償的問題。
問 加班工資計算基數
你好!可以參見《加班費的計算基數》這條提問中的回復。
問 公司撤崗,辦公地點變更,要求主動離職是否合法
你好!你不同意調崗,肯定是不能直接要求賠償的。應該是,如果你不同意調崗,拒不到新的崗位上就職或報到,進而公司按你不服從公司管理處理或者按你曠工處理而將你辭退,或者以“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為由將你辭退的,到那時你才可以要求公司補償或者賠償。當然,還存在出現其他情況的可能性。總而言之,如果你們就調崗的問題無法協商一致,那就還要看下一步的情況如何發展。
問 被拖欠工薪
你好!簡單的辦法,是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設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試試。如果投訴未果,公司又處于要倒閉的狀態,可以在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之后,隨即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查封、凍結該公司的相應財產。
問 電話詐騙被騙499899.04元已立案
問 公司未按時發放提成
你好!根據證據規則,勞動者主張業務提成的,應就存在業務提成的事實舉證,包括雙方對業務提成的約定、用人單位關于業務提成的制度規定、業務提成的支付時間、支付標準以及計提提成的業務量等。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約定業務提成在業務款項收回后才支付的,對業務款項回收的舉證責任由勞動者承擔。如果是如你所說,“從2019年6月至今提成一直未結算”,這恐怕會對你不利,因為通過這一事實有可能會得到你們雙方沒有約定提成的判斷。
問 勞動糾紛
你好!就你的情況而言,以公司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進而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N),成功的可能性很大。但需要指出來的問題是,“9.15發了8月的工資,扣了一些錢”,你有沒有在一個月內提出了異議或者有無證據證明你提出了異議,也挺關鍵的。
問 被公司裁員,公司希望我盡快簽署“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
你好!這份協議,你簽署以后,針對社保和公積金的問題,有關執法部門可能確認該協議的內容也可能不確認。如果有關執法部門確認該協議的內容,那他們不會再受理你的投訴而展開執法;而如果他們不確認該協議的內容,仍然就社保和公積金的問題展開執法,則根據該協議的約定,公司有權追究你的違約責任并要求你退回本協議第5條約定的全部款項(N+1賠償)。
問 崗位調動
你好!要判斷用人單位單方調整你的工作崗位是否合法,要看是否是基于生產經營的需要、調整工作崗位后的工資水平是否與原崗位基本相當以及是否具有侮辱性和懲罰性。此外還要看雙方的勞動合同中對此是如何約定的。簡而言之,如果用人單位調崗違法,勞動者有權拒絕;如果合法,則勞動者不能拒絕。
問 要求支付加班費 以被迫解除勞動關系為由主張賠償金
我上面已經說了,如果是在實行標準工時制的情況下,一般來說,每天工作超過8小時的部分應按平日加班認定,每周工作超過5天的部分應按休息日加班認定。但如果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那就不一樣了。例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確實是可以將寒暑假放假的時間進行合并計算的。當然,如果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首先要經過勞動行政部門的審批。
問 公司不正常發放工資
你好!如果是用人單位原因造成停工、停產的情況,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28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停工期間的工資:
(一)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最長三十日)的,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
(二)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據員工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員工工作的,則應當按照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勞動者生活費,一直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為止。
問 被告身份信息不足
你好!如果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者其他官方平臺打印登記注冊信息。如果被告是自然人,而沒有取得其身份證件的復印件或照片的,可以調取其戶口信息,但必須要有身份證號等基本信息。
問 廣東省內工傷與梫權競合時
首先,這里有一個法律適用的問題需要講清楚。如果勞動者是先獲得侵權賠償,然后主張工傷保險待遇,由此,在勞動者主張工傷保險待遇的案件中才應當適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待遇案件的裁判指引》(深中法發〔2015〕12號)第11條的規定進行處理。而如果勞動者是先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然后再主張侵權賠償的,則在侵權責任糾紛的案件中不應適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待遇案件的裁判指引》(深中法發〔2015〕12號)的規定進行處理,因為該規定是調整工傷保險待遇關系而不是調整侵權法律關系的。其次,關于你說在侵權責任糾紛案件中算不算重復主張的問題,司法實踐中傾向于認為勞動者享受了工傷保險待遇,是不能減輕或免除侵權人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的,只是部分項目可能不會支持重復主張。但具體哪些項目不支持重復主張,就屬于法官自由裁量權的范疇了。參考案例: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粵19民終1140號民事判決書。
問 公司分立
問 廣東省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情形損害賠償責任比例
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糾紛,如果交警部門作出了事故認定書的,對于損害賠償責任比例的劃分,通常是參照機動車之間的比例劃分進行處理,亦即主責:次責=70%:30%。相關案例:廣東省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2021)粵1973民初7906號民事判決書;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2021)粵0606民初1859號民事判決書。
問 試用期辭退,不賠償
你好!按你所說,很大可能是用人單位以你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辭退你的(依據的是《勞動合同法》第39條),而不是不能勝任工作(依據的是《勞動合同法》第40條)。關鍵還是先拿到用人單位辭退你的證據,最好是書面的辭退通知,然后可以申請仲裁。之后,你是不是不符合錄用條件,是由用人單位負責舉證的。
問 欠工資款
你好!首先,對于拖欠工資的問題,可以先向龍崗區或者所在街道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試試,這樣用不著請律師。其次,回答律師收費標準的問題,如果是8661元的標的額,按照《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的收費標準,應在1000-8000元的幅度內收取律師服務費。如果投訴無果,必須申請仲裁的,你可以找收費在1000-2000元的律師代理你這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