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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7 09:14瀏覽次數:614次
“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其中一條內容如下,請問我簽署后會有什么后果呢?公司給我少交了社保、公積金,我希望公司能夠補交,如果我簽署后 是不是就不能主張權利了呢?謝謝
乙方承諾放棄任何針對甲方的勞動爭議訴求及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有關的責任。在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支付款項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工資、獎金、加班費、年假、經濟補償金、賠償金、代通知金等任何形式的薪酬或費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及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權利或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責任,不得作出任何有損于甲方的商譽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要求乙方退回本協議第5條約定的全部款項(N+1賠償)。
你好!這份協議,你簽署以后,針對社保和公積金的問題,有關執法部門可能確認該協議的內容也可能不確認。如果有關執法部門確認該協議的內容,那他們不會再受理你的投訴而展開執法;而如果他們不確認該協議的內容,仍然就社保和公積金的問題展開執法,則根據該協議的約定,公司有權追究你的違約責任并要求你退回本協議第5條約定的全部款項(N+1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