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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因社保問題將勞動合同變為派遣合同
問 勞動關系確認,
你好!根據規定,自職工發生事故傷害之日起30日內所在單位應當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用人單位未在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這里所稱的“用人單位”,是指與工傷職工建立勞動關系(或者人事關系)的單位,而不是實際工作的用工單位。當然,如果不成立勞動關系的,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該會不受理工傷認定申請。
問 托欠工資沒給錢的。
問 無固定期限被辭退如何賠償
你好!首先,如果你要維權的話,關鍵是要拿到公司辭退你的證據。第二,不管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補償或者賠償的標準都是一樣的,關鍵是看公司與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原因是什么,合法還是違法。第三,由于10年當中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不同,所以你有義務提供證據證明屬于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的情形。
問 公司以遲到早退曠工,克扣工資
你好!首先,關于遲到早退扣款以及10月6-7號休假認定你曠工的問題,首先要看公司實行的是什么樣的工作和休息辦法。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6小時40分、每周工作6天,都是可以的。而且,即便是每周工作5天,也不一定非得是周一到周五。其次,關于提成的問題,要看雙方對此是如何約定的或者公司的規章制度中是如何規定的。當然,你可以依據以往計發提成的事實進行主張。
問 績效工資可以要回嗎
問 周六補課
問 育兒假是強制性的嗎?公司不給休育兒假是違反的嗎?
你好!法律既然有規定,那當然是職工依法享有的法定假期。但有三個細節問題:第一,由于沒有出臺相應的實施細則,所以現實中執行的力度確實不大;第二,《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30條第2款規定的是“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兒假”,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在一個年度內的任何時間安排職工享受10天的育兒假都是可以的,而現在距離本年度結束還有兩個多月的時間,因此還不能說用人單位違法;第三,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安排職工休育兒假,那么對應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沒有相關法律規定作為處理依據。就算職工可以要求用人單位額外支付10天的工資,基于第二條的理由,也應該是在2023年以后的事情,因為用人單位只有在2022年度沒安排職工休育兒假,才構成違法。
問 該怎么辦?
你好!辭不辭職在于你自己。就克扣工資的問題,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問 節假日休假被公司視為事假
你好!你說的期間需要分為三種情況來說:
一、10月1日至3日是法定節假日,算事假肯定不對,這3天不出勤也是計薪的。
二、10月4日至7日是休息日,肯定也不能算事假,但休息日和事假一樣,是沒有工資的。
三、其余的工作日,按照疫情防控期間工資待遇的有關規定處理:
(一)對于勞動者屬于依法實行隔離的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的,用人單位要按正常勞動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資。
(二)對于勞動者不屬于上述隔離情形的,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置:
1.用人單位可安排勞動者通過電話、網絡等方式提供正常勞動的,按正常勞動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使用帶薪年休假、用人單位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的,按相關假的規定支付工資。
3.勞動者不能通過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勞動的也未休假的,參照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勞動者協商:
(1)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
(2)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由用人單位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按不低于深圳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
問 揭東區三旭五金塑料有限公司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不發
問 健康證不合格被辭退勞動法咨詢
問 公司口頭辭退我,然后不讓我用軟件打卡,還叫我去外地打卡。
問 沒有交績效表不發績效工資
問 一個人干兩個崗位如何收集證據告
問 公司解散孕婦賠償
問 周末要求加班我向部門班長主管申請周末不加班他們不批
你好!今天雖然是周日,但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2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1〕11號)的規定,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需要上班。也就是說,這兩天你去上班了,是正常出勤,不是加班;沒去,則是曠工。
問 疫情期間,居家辦公期間 公司按事假處理
你好!根據規定,對于勞動者屬于依法實行隔離的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的,用人單位要按正常勞動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資。
對于勞動者不屬于上述隔離情形的,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置:
1.用人單位可安排勞動者通過電話、網絡等方式提供正常勞動的,按正常勞動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使用帶薪年休假、用人單位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的,按相關假的規定支付工資。
3.勞動者不能通過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勞動的也未休假的,參照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勞動者協商:
(1)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
(2)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由用人單位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按不低于深圳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
問 勞動糾紛,合同是否合規
你好!勞動合同中對于勞動報酬這樣約定,肯定是不規范,但倒是說不上違法。而如果其中標注了“工資中已包含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績效獎金,崗位津貼,保密津貼,各種補貼,及其他”的話,對你是比較不利的,因為這樣一來,公司解釋的空間就很大了。
問 試用期一個月被辭退怎么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