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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1 17:16瀏覽次數:17269次作者:深圳勞動仲裁律師網
| 被迫辭職糾紛法律咨詢在線解答精選
勞動爭議-被迫解除勞動合同
網友:公司單方面降薪 ,員工自己給公司發了被迫解除勞動告知書,勞動關系是否解除,后面還要不要去上班,如果去上班 公司會不會主張員工行為意思表示放棄解除了。
2023-02-07 09:40
楊錦浩律師:你好!員工“發了被迫解除勞動告知書”,其實就是員工提出辭職。簡單說,首先要看員工作出的意思表示是什么,例如其中是不是寫明在x年x月x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其次看這份被迫解除勞動告知書是否已送達公司,因為必須要在公司收到以后才會發生解除的效力。而勞動關系解除了以后,員工當然也就不用再去上班了。至于此后員工又去上班怎么認定,這就復雜了,不是說一定就視為“放棄解除”,而是要根據具體的情況進行認定。
2023-02-07 09:45
追問:送達公司當天是否默認當天為雙方勞動關系解除日?
2023-02-07 09:47
楊錦浩律師:上面說了,要看員工自己作出的意思表示什么。例如,如果其中載明“本人決定自即日與貴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那公司收到的時候即發生解除勞動合同的效力。
2023-02-07 10:03
追問:若繼續去上班公司是否可以主張為員工以自己行為意思表示放棄之前的解除勞動關系
2023-02-07 10:05
楊錦浩律師:公司如何主張是公司的事情。只能說,一般而言,一個行為已經做出和完成,一般就會發生相應的法律效力,后面再做什么通常是不會再影響已經完成的行為引起的法律效力的。
2023-02-07 10:10
追問:若公司不辦理工作交接是否有影響?
2023-02-07 10:13
楊錦浩律師:按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是勞動者的義務,如果公司不配合,那就保留好相關證據或者自行做好交接。例如,可以將需要交回公司的物品放在自己的辦公桌上,錄個視頻發給主管領導或者hr。這樣,視頻和微信聊天記錄都可以作為工作交接的證據。
2023-02-07 10:18
公司降薪能否要求n+1的賠償
網友:在我未同意降薪情況下直接進行降薪,沒有任何書面材料,也沒有任何通知。 想要要求公司支付n+1的賠償、降薪的工資以及欠付的加班費
2023-02-20 14:20
楊錦浩律師:你好!那你可以考慮提出被迫解除勞動合同(被迫辭職),然后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資差額、加班費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N,沒有“+1”)。至于公司對你降薪是否違法,這個問題比較復雜,不在于是不是經過了你的同意。簡單說,首先,看勞動合同中對于勞動報酬標準是如何約定的。其次,要看降低或者減少的是哪部分收入,工資、提成、績效、補貼、獎金,對應的規則是不一樣的。第三,如果是公司因經營情況不好而整體降低工資水平,而且履行了民主協商和公示告知的程序的話,則很大可能會確認為合法。
2023-02-20 14:39
追問:那我需要先提出離職嗎,還是在職情況下就可以發起勞動仲裁
2023-02-20 15:20
楊錦浩律師:如果是針對降薪和加班費的問題,在職就可以申請仲裁。而如果想主張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N),則一定要在解除勞動合同以后才可以提出該項請求。一般來說,(被迫)辭職以后就所有的事項一并申請仲裁,可能會更好一些。
2023-02-20 15:38
這個離職報告算不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被迫離職
網友:本人自2016年4月入職貴公司紙樣師到現在將近七年。公司一:沒有幫繳納我社保;二:這么多年只是象征性加過幾百塊錢工資;三:讓我做本職工作之外的事情還得加班。故本人經過反復考慮決定跟公司解除勞動關系。
2023-02-22 21:28
楊錦浩律師:你好!解答如下:
第一,在你所列的三條理由當中,只有第一條是《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情形,其余兩條不是。
第二,從具體內容上看,沒有明確寫明是因為公司“沒有幫我繳納社保”,“故本人經過反復考慮決定跟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也沒有明確寫明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跟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由此來說,意思表示不是那么的明確。
綜上,總的意見是:根據經驗,如果勞動仲裁委和法院對此進行認定,很大可能還是會認定是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系,但也存在認定該證據不能證明勞動者系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可能。
2023-02-23 08:26
拒絕工作調崗后公司不再安排原本崗位工作
網友:3月3日公司臨時開會口頭說明將本人從平面設計崗位調整至抖音直播與視頻拍攝崗位,因前期未就新工作崗位職責與具體薪資與本人進行溝通,本人拒絕本次崗位調整。
3月10日,本人多次與相關領導說明原因拒絕崗位調整要求按原約定的工作只能執行,并以書面形式回復公司,公司領導要求相關人員暫停一切與我平面設計工作對接,以逼迫我盡快接受新的崗位工作。
請問這種情況,我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公司賠償相應的經濟賠償金?
2023-03-10 15:08
楊錦浩律師:你好!你所問的,其實是針對目前公司對你調崗的情況,構不構成《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1款第1項規定的“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的情形!
而認定構不構成,關鍵在于認定公司對你調崗是合法還是違法,這要從以下4點來判斷:
1、調整你的工作崗位是否是出于公司生產經營的需要;
2、調整工作崗位后你的工資水平是否與原崗位基本相當;
3、是否具有侮辱性和懲罰性;
4、有無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
總體來說吧,從你提供的信息來判斷,你提出被迫辭職進而主張支付經濟補償金,成功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你要是不同意調崗,除了表明態度、提出異議以外,看看公司后續對你作何處理,到時再維權,可能會比較好!
2023-03-10 15:50
追問:目前我已經多次向公司表明態度,并以書面形式給到公司,拒絕本次工作職能的調整,一是因原本的平面設計工作與調整后的抖音直播及視頻拍攝存在巨大差別,二是未與我具體溝通工作職責以及薪資待遇。
在我拒絕職能調整后,公司領導依舊要求暫停我原本的工作內容,屆時我每天到公司除了調整后的工作外就沒有原本的工作可做了,這種情況公司是否存在違法?
2023-03-10 16:58
楊錦浩律師:現在屬于是公司對你的工作內容做了調整,就目前的情況而言,如果你以公司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為由提出被迫辭職,進而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成功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2023-03-10 17:24
追問:好的,那我看公司后續的處理了。感謝
2023-03-10 17:27
公司不按實際工資繳納五險一金,可以進行勞動仲裁要求補繳和賠償金嘛
網友:我已與今日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公司實際公司為10000元加上績效提成,五險一金卻只按深圳最低工資2360的比例繳納。我工作兩年零一個月,希望問一下怎么能讓公司補繳和給我一定的賠償
2022-10-24 17:49
楊錦浩律師:你好!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和諧勞動關系促進條例》(2019年修正)第15條第2款以及《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裁判指引》(深中法發〔2015〕13號)第94條的規定,公司未依法為你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你應當先要求公司補繳。如果在你提出要求后,公司未在一個月內按規定補繳的,此時你才可以以公司“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由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然后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N)。
以上是就經濟補償金而言的。如果你想要公司給你補繳社保,可以向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投訴。
2022-10-24 18:11
公司拖欠工資且降薪半年,目前已經離職,該怎么辦?
網友:您好,由于公司目前拖欠了12月份以及1月份的工資,且降薪20%為時半年。我于1月份已主動離職并做好了相應的工作交接。但由于是公司違法在先,我在已經辦理完離職手續后是否還可以提出被動解除勞動合同呢?是否能跟公司要求一定的賠償金呢?
2023-02-14 14:26
楊錦浩律師:你好!對你降薪20%是否違法不太好認定,但如果至今尚未支付你2022年12月份的工資,那基本上符合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N)了。但由于你已經辦理完離職手續,如果當時不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以公司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辭職)的,那現在肯定不能再提出被迫解除勞動合同,也不能要求公司支付補償金或者賠償金了。
2023-02-14 15:05
被迫離職
網友: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滿七年,但公司一直沒幫我繳納社保。前段時間調崗還得加班,一氣之下就離職了,請問我該怎么樣維權。謝謝!
2023-02-16 21:27
楊錦浩律師:你好!首先,針對沒交社保的問題,你可以向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投訴,要求公司補繳。至于離職的問題,如果你沒有證據證明你當時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辭職的,那不屬于被迫辭職。
2023-02-16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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