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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6 17:24瀏覽次數:12623次作者:深圳勞動仲裁律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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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史提問精選
加班費如何計算仲裁時效
網友:從公司離職后能要求公司補發加班費嗎?勞動法規定最多可以主張補發多少年的加班費?
2023-03-03 15:06
楊錦浩律師:你好!加班費屬于勞動報酬。對于勞動報酬,適用的是《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第4款特殊仲裁時效的規定。簡單說,將你要主張的在職期間的所有加班費作為一個整體(不管多少年),自離職之日開始起算仲裁時效,1年以內申請仲裁都是可以的。
2023-03-03 15:13
被辭退了怎么辦
網友:2023年2月28收到公司《辭退通知書》,原因是違反了《員工手冊》和《技術部門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在《辭退通知書》中描述。
本人以該公司已經工作4年8個月,過去12個月平均工資約為25000元,2023-02月份按深圳市最低工資2360元發放,之前12個月的基本工資為19550元/月,于2022-12-01調整為17500元/月,新勞動合同還有三年的合同期限到2025年12月1日止;目前沒有收公司補方案和金額。
謝謝
2023-03-02 11:00
楊錦浩律師:你好!既然公司已經向你發出了《辭退通知書》,而且從你所述的情況來看,公司應該是以你嚴重違紀或者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辭退你的。在此情況下,如果公司辭退你的理由——違反了《員工手冊》和《技術部門管理制度》——是成立的,那么公司無須向你作出任何補償或者賠償。而如果你認為公司辭退你的理由是不成立的,那你可以主張公司構成違法辭退,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023-03-02 11:15
咨詢一下調休
網友:律師你好,我們廠周一到周五請假無特殊假條的同周六,周日雙倍工資對調。廠里精打細算又把男廁所門全撤了。
2023-03-02 07:09
楊錦浩律師:你好!你的意思是不是說,周一到周五,如果請1天假,必須和周六或者周日的1天對調,是嗎?其實這樣也不一定違法,因為實際上法律規定的是“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而現實中習慣于安排周一到周五每天工作8小時,周六、周日休息。但實際上,安排周一到周六工作6天,每天工作6.5小時,也都是合法的。因此,假設你們是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合計40小時。那么,這5天工作日在每周的7天當中進行靈活安排,應該是不違法的。
2023-03-02 08:02
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
網友:您好,想請問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填寫,想問下關于被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是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還是補償金,是N還是2N。
2023-03-01 20:19
楊錦浩律師:你好!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否支付補償金或者賠償金,以及是應當支付補償金還是賠償金,關鍵是看解除的原因是什么以及是否成立。詳見《員工離職補償/賠償標準一覽表》。
比方說,如果公司是以你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在該理由成立的情況下,公司無須向你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而如果你認為該理由不成立的,那你可以主張公司構成違法解除,進而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2N)。
再如,如果公司是以你不勝任工作為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在該理由成立的情況下,公司需要向你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N)。在未提前30日通知的情況下,還要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N+1)。而如果你認為該理由不成立的話,也可以主張公司構成違法解除,進而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2N)。
2023-03-01 20:45
試用期被辭退有補償嗎
網友:試用期3個月快到了,老板請了別人無辜辭退我。想問一下,試用期被辭退了,有補償嗎
2023-03-01 12:18
楊錦浩律師:你好!被辭退有沒有補償或者賠償,和是不是在試用期內有一定的關系,但不是很大,關鍵是看辭退的原因是什么以及是否成立。詳見《員工離職補償/賠償標準一覽表》。簡單說,如果構成違法辭退的,同樣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2023-03-01 12:31
試用期離職工資
網友:試工期是7天即離是否有工資?
2023-02-28 18:16
楊錦浩律師:你好!按照法律的規定來說,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因個人原因辭職的,應當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如果沒有提前3天通知,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賠償損失。當然,這指的是確實因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給用人單位造成了實際損失的情況,如果沒造成任何損失,那是無須賠償的。然而,如果用人單位直接扣發工資,那肯定是缺乏依據的。
2023-02-28 18:58
不勝任工作的認定
網友:企業對勞動者(即本人)給出不勝任工作的認定并少發獎金,事實上,企業并沒有任何證據事實證明本人不勝任崗位的論斷。那么,我是否可仲裁申請不勝任崗位的認定無效,或撤銷?到現在還沒有解除勞動合同,只是克扣本人獎金,并認定本人不勝任工作,接下來就會以此理由將本人調崗。我的仲裁訴求是,企業對本人的不勝任認定,走仲裁是申請裁判無效,還是撤銷此認定?
2023-02-28 16:39
楊錦浩律師:你好!你主要是要證明企業克扣了你的獎金,如果企業主張是因為你不勝任工作的,那就要由企業對此承擔舉證責任了。一般來講,要有可量化的、相對客觀的評判標準,而且要有相應的事實依據,才能對勞動者是否勝任工作作出認定。而如果證明不了勞動者不勝任工作的話,最終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
從實際操作上講,你如果申請仲裁請求撤銷企業對你作出的不勝任工作的認定,估計都不會獲得受理。我的意見是,你可以請求裁令企業向你發放克扣的獎金xx元,如果企業抗辯稱是因為你不勝任工作而扣發的,那不勝任工作這個爭議點就由他們帶出來了,而且屬于是他們提出的主張。不用你來提出。
2023-02-28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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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錦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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