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定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是一回事嗎_深圳勞動法律師所咨詢

作者:深圳勞動法律師所
問: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是不是一回事?
深圳勞動法律師:嚴格來說,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是不同的,主要體現在:
第一,享受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的假期不同。根據《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03號)第16條以及《廣東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27號)第11條第3款的規定,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不僅包括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還包括施行計劃生育手術享受節育手術假的期間。同時,根據《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第16條第2款的規定,女職工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8年修正)第30條規定享受80日獎勵假的期間,是不享受生育津貼的,而是由用人單位發放產假工資。
第二,在職工應當享受生育津貼的期間,由用人單位先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向該職工墊付,進而再由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領取。而用人單位最終領取的生育津貼與其按職工原工資標準墊付的工資數額很可能并不一致。根據《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第17條第2款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領取的生育津貼高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余額支付給職工;而如果生育津貼低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則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部分。
第三,只有女職工可以享受產假工資,而對于生育津貼,男職工也是有可能享受的(施行計劃生育手術享受節育手術假)。
你首先要確定你應休的產假天數和獎勵假天數,如果休假天數不足的,可以要求公司安排你休假,如果拒不安排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其次,根據休假天數計算你應得的產假工資和獎勵假工資,要求公司足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