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勞動法免費咨詢熱線 : 198-4265-1889
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2024-08-04 16:44瀏覽次數:9851次作者: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
遞交仲裁申請須知
遞交仲裁申請方式包括:預約遞交、郵寄遞交、網上遞交三種方式。請按本平臺(入口掃下圖二維碼)流程指引,完整錄入當事人、仲裁請求、管轄機構、送達地址、調解意愿等信息。
一、各類遞交方式注意事項及材料提交要求
(一)預約遞交
1.請攜帶齊備的書面申請材料和證據,在預約時段前15分鐘到達預約的仲裁機構現場辦理遞交事宜。如勞動者本人遞交的,需出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供核驗;如為代理人遞交的,需出示代理人有效證件、親屬關系證明等原件供核驗。
2.如無法在預約時段前往現場遞交申請的,請提前在本平臺取消該申請。如60天內在本平臺的爽約記錄滿3次的,自第3次預約時間起1個月內不可選擇預約遞交。
3.請按本平臺“材料列表”的相關要求,結合仲裁申請的實際情況,準備紙質材料。提交要求詳見下表:
名稱 |
提交要求 |
備注 |
|
存在形式 |
份數 |
||
原件 |
N+1 |
◆N為被申請人加第三人之和(下同); ◆申請人為自然人的,紙質版申請書須申請人本人用黑色水筆簽名;在線生成版申請書須申請人在線電子簽名; ◆申請人為法人、其他組織的,紙質版申請書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紙質版申請書的仲裁請求需與本平臺填寫的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紙質版為準; ◆工資類請求須明確金額,注明涉及時間段,如:年月日-年月日。 |
|
申請人身份證明 |
復印件 |
1份 |
◆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提交有效身份證件,正反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 ◆申請人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提交加蓋公章的注冊登記資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 |
原件 |
1份 |
◆需明確委托事項和代理權限; ◆委托人為自然人的,須有委托人本人簽名,在線生成版授權委托書須有委托人在線電子簽名; ◆委托人為法人、其他組織的,須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 |
|
代理人證件 |
復印件 |
1份 |
◆須體現證件有效期; ◆代理人為律師的,提交律師執業證; ◆代理人為近親屬或一般公民的,提交有效身份證件。 |
律師事務所所函/法律援助公函 |
原件 |
1份 |
◆須加蓋律師事務所或法律援助處公章。 |
親屬關系證明材料/一般公民代理資格相關證明材料 |
復印件 |
1份 |
◆需核驗原件。 |
原件 |
1份 |
|
|
被申請人注冊信息 |
復印件 |
1份 |
◆被申請人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提交注冊登記資料,需顯示打印日期,打印之日起一個月內有效; ◆被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提交有效身份證件,正反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 |
原件 |
1份 |
◆可由申請人或代理人簽名,也可在線電子簽名; ◆收件地址應明確,需具體到房號或門牌號。 |
|
原件 |
N+1 |
◆可由申請人或代理人簽名,也可在線電子簽名。 |
|
原件 |
1份 |
◆可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在“提交人”處簽名; ◆清單內容與遞交的證據應當一致。 |
|
集體爭議除以上證據材料外,還需提交以下材料: |
|||
原件 |
1份 |
可在線推舉員工代表后生成電子版,所有申請人在線簽名確認;或所有申請人到現場簽名確認。 |
|
原件 |
N+1 |
須全部員工代表簽名,也可在線簽名。 |
說明:
1.因公或非因公死亡案件,還需提交申請人與死亡員工的親屬關系證明、供養直系親屬證明、死亡證明或工傷認定書等;
2.如使用本平臺在線生成功能,生成的電子版需在線電子簽名確認;如提交紙質材料,可以在本平臺“仲裁指引”→“參考模版下載”下載相關文書(模版)填寫并簽名。
(二)郵寄遞交
1.請根據本平臺“材料列表”的相關要求,在線生成或上傳相關材料,上傳的材料應確保名稱與內容一致、內容清晰且連續,如有多頁的,請先掃描成一份文件后上傳。
2.已在線生成或上傳的材料無需郵寄,如郵寄紙質材料的,仲裁機構以上傳或在線生成的材料為準。但承辦仲裁機構對前述材料有其他要求的,以承辦仲裁機構通知為準。
3.請自提交申請之日起5個自然日內,按下述“證據提交要求”郵寄相關證據及《證據清單》;逾期未郵寄的,該申請可能被系統自動退回。郵寄地址及聯系方式請在“仲裁指引”→“仲裁機構信息”中查看。
(三)網上遞交
1.目前,網上遞交方式僅適用于深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案件。
2.請按要求在線生成或上傳相關材料、證據。上傳的材料、證據應確保名稱與內容一致、內容清晰且連續,如有多頁的,請先掃描成一份文件后上傳。
3.選擇網上遞交的,無需另行遞交紙質仲裁申請材料、證據。但承辦仲裁機構另有要求的,以承辦仲裁機構通知為準。
二、證據提交要求
(一)申請仲裁的,應提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人事)關系以及證明仲裁請求的相關證據。其中,證明勞動(人事)關系的證據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聘用)合同、社保清單、入職登記表、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支付憑證(銀行交易清單)、考勤記錄、押金收據、處罰憑證、解除或終止勞動(人事)關系證明、聊天記錄等。
(二)請對證據進行分類整理,確保證據名稱、排列順序、頁數與證據清單載明的內容一致,確保證據內容清晰、連續。
(三)預約或郵寄遞交的,請按“N+1”份數提交紙質證據,并在同類證據首頁標注該類證據總頁數。每份證據均需標注,且確保每份證據的內容、排序、頁數一致。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10人以上集體爭議的注意事項,請在本平臺“仲裁指引”→“其他仲裁須知”,查看《深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集體爭議案件申請仲裁指引》。
(二)用人單位注冊登記資料查詢路徑:
1.注冊地為深圳市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請登陸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 https://amr.sz.gov.cn/outer/entSelect/gs.html)查詢、打印。
2.注冊地為深圳市外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請登陸“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 (http://www.gsxt.gov.cn/)查詢、打印。
3.其他用人單位的,請登陸其主管單位官網,查詢打印。
(三)如需申請法律援助,請到市、區法律援助機構辦理。各法律援助機構地址及聯系方式,您可電腦端登錄本平臺,在“我要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指引”→“法援機構信息”處查看《深圳市各法律援助機構地址及聯系電話》。
(四)申請法律援助需另行提交仲裁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證據以及其他法律援助申請材料,具體以法律援助機構的相關要求為準。
~2~
常見問題
一、哪些仲裁案件可在深圳市勞動爭議調援裁訴一站式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平臺)申請仲裁?
答:屬深圳市、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案件可在本平臺進行申請。具體管轄劃分情況PC端請查看“我要仲裁—仲裁指引—其他仲裁須知—深圳市、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劃分”。小程序請查看“使用指引—仲裁指引—其他仲裁須知—深圳市、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劃分”。
答:1.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選擇“勞動關系一勞動人事仲裁一深圳市勞動爭議調援裁訴服務平臺”,即可跳轉至平臺首頁,點擊右上側“登錄”,按提示方式登錄。
2.關注“深圳人社”微信公眾號,點擊“辦事—勞動爭議處理”,按提示方式登錄。
三、申請仲裁時,選擇郵寄遞交、預約遞交、網上遞交有什么區別?
答:預約遞交、郵寄遞交、網上遞交系遞交仲裁申請材料的三種不同方式。申請人或代理人需按本平臺流程指引,完整錄入當事人、仲裁請求、管轄機構、送達地址、調解意愿等信息,并根據自身情況在選擇相應的遞交類型。
選擇預約遞交的,申請人或代理人需攜帶書面材料和證據,在預約時段到達相應的仲裁機構現場提交書面申請材料;
選擇郵寄遞交的,申請人或代理人自提交申請之日起5個自然日內按要求向相應的仲裁機構郵寄書面的申請材料;
選擇網上遞交的,申請人或代理人可在平臺選擇在線生成或上傳相關證據材料,無需再另行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材料(網上遞交當前僅限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管轄案件可用)。
具體遞交要求PC端請參閱“我要仲裁—仲裁指引—遞交仲裁申請須知”。小程序請查看“使用指引—仲裁指引—遞交仲裁申請須知”。
答:個人爭議(包含勞動者訴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訴勞動者)網上申請時,遞交類型可選擇郵寄遞交或預約遞交,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管轄案件還可選擇網上遞交。
集體爭議(10人以上且推舉員工代表進行仲裁活動的),網上申請時請選擇預約遞交。
答:您可在本平臺“我要仲裁—我的案件”中,找到對應案件,點擊“修改申請—遞交信息”,修改“遞交類型”,并根據平臺流程指引完成相應操作。其中,如將預約遞交修改為其他遞交類型的,請至少在預約時間前1日進行修改操作;如將郵寄遞交需更改為其他遞交類型的,請在書面申請材料寄出之前進行修改操作;如將網上遞交修改為其他遞交類型的,請在仲裁機構審核通過前進行修改操作。
答:若無法按預約時間到現場提交申請,請至少在預約時間前1日在平臺“我要仲裁-我的案件”中,找到對應案件,點擊“修改申請”,根據自己的時間安排修改“遞交信息”處的“預約時間”,在新的預約時間前往相應的仲裁機構現場提交。如需更改遞交類型,請按照問題五的指引進行操作。
注意:未按預約時間前往相應仲裁機構現場提交書面申請材料,當次預約遞交申請將自動失效,并在本平臺被記錄爽約。申請人仍需提交仲裁申請,可在“我要仲裁—我的案件”中找到對應案件,點擊“重新申請”,并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遞交類型。如60天內在本平臺的爽約記錄滿3次的,自第3次預約時間起1個月內不可再選擇預約遞交。
答:選擇郵寄遞交的案件,如仲裁機構在提交網上申請之日起20天內未收到相關書面申請材料,當次郵寄遞交申請將自動失效。申請人或代理人仍需提交仲裁申請的,可在平臺“我要仲裁-我的案件”中找到對應案件,點擊“重新申請”,并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遞交類型。
答:1.如員工均委托相同的律師進行仲裁活動(即不推舉員工代表),請參照個人爭議網上申請流程處理;
2.如員工需推舉員工代表進行仲裁活動,請按以下步驟進行網上申請:
(1)全體申請人商議確定員工代表人選及權限,由其中一名員工代表或代理人在服務平臺創建集體爭議案件;
(2)創建人錄入被申請人信息、共同請求、員工代表信息等,并在“員工代表”欄點擊右側的“分享案件”按鈕,將形成的二維碼分享給其他申請人;
(3)所有申請人(包含作為創建人的員工代表)通過掃描二維碼加入該集體爭議案件,在線簽名推舉員工代表,并完善個人身份信息和仲裁請求等信息后提交;
(4)所有申請人均確認提交后,創建人需完善并核對錄入的所有必填信息,確認無誤后即可提交申請。
答:集體爭議案件書面仲裁申請材料未提交前,可在本平臺按以下步驟增加新的申請人:
1.創建人登錄本平臺,在“我要仲裁-我的案件”中,點擊“修改申請”進入案件,點擊“員工代表”欄右側的“分享案件”按鈕,將形成的二維碼分享給新的申請人;
2.新的申請人通過掃描二維碼加入該集體爭議案件,在線簽名推舉員工代表,并完善個人身份信息和仲裁請求等信息后確認提交;
3.創建人確認無誤后再次提交集體爭議案件申請。
答:當事人或代理人同意電子送達的,請在收到文書簽收提醒短信后,登錄服務平臺,在“我要仲裁—我的案件”中找到對應案件并點擊“去簽收”。如已預留簽名,系統將自動展示送達回證,點擊【下一份】可查看實際送達的文書;如未預留簽名,請根據彈框提醒進行預留簽名,簽名完成后可返回文書中心進行簽收。簽收完成后可在該案件的文書中心查看相關文書。
答:當事人或代理人同意電子送達的,在收到文書簽收提醒短信后,均可登錄服務平臺,在“案件列表—我的案件”中找到對應案件完成在線簽收。若申請人或代理人其中一人已完成在線簽收仲裁文書,其余人均可在服務平臺“案件列表—我的案件”中找到對應案件,在該案件的文書中心查看相關文書。
注意:代理人僅可在線簽收提交授權材料之后仲裁機構電子送達的仲裁文書。
答:代理人復制輸入關聯碼后,檢查前后是否有空格。手動輸入關聯碼時,需注意區分大小寫L、I,防止混淆。
(來源: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