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勞動法免費咨詢熱線 : 198-4265-1889
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2023-04-27 16:43瀏覽次數:13000次作者: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08張某訴某農業公司職工破產債權確認糾紛案
——公司實際控制人主張的善后事務工資報酬不屬于職工優先破產債權
基本案情
張某為某農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2001年9月24日,農業公司因未辦理年檢被吊銷營業執照。2021年7月5日,珠海中院裁定受理農業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張某主張在二十年間處理了公司大量歇業善后事務,農業公司從未支付工資報酬,請求法院確認其對農業公司享有892815元職工優先破產債權。
裁判結果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勞動合同終止。張某為農業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具有清算義務,其處理公司歇業善后事務并非基于勞動關系,對該公司不享有職工優先破產債權,故駁回其訴訟請求。
典型意義
本案明確了破產程序中職工優先債權的范圍。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負有清算義務的實際控制人主張處理善后事務的報酬屬于職工優先破產債權的,依法不予支持。本案的處理明確了職工優先破產債權的范圍,對規范市場主體的退出機制有積極意義。
今天,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一批勞動爭議典型案例,涉及勞動關系、勞動報酬、社會保險以及合同解除等多個方面。案例共9個,主要包括依法保障勞動者合法勞動報酬、支持用人單位用工自主權、規制競業限制人員行為、規范勞資雙方權利義務、倡導企業通過公平正當手段參與市場競爭以及準確界定破產企業職工優先破產債權范圍等內容,彰顯了廣東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服務廣東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信心與決心。
據了解,2022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審勞動爭議案件50399件,同比呈下降趨勢。
——用人單位不得將經營成本轉嫁給勞動者
——競業限制期限內入職存在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需承擔違約責任
——勞動合同約定違約金超出法律規定范圍應認定無效
——用人單位合理調崗屬依法行使用工自主權
——民事侵權賠償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
——入職競爭企業竊取商業秘密屬違約行為應承擔賠償責任
——以公司股權變動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違法
08張某訴某農業公司職工破產債權確認糾紛案
——公司實際控制人主張的善后事務工資報酬不屬于職工優先破產債權
——用人單位單方降低勞動報酬員工未提異議不應視為默認
(來源: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