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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0 16:59瀏覽次數:1473次
太坑嗲了!案情是這樣子的
我是深圳市福田區園嶺街道萬佳廣場三樓的FPC健身攻房的教練技術總監,我是去年11月入職的(入職后一直未簽訂勞動合同)在今年4月28日晩上8點左右,我在工作過程中,因與另外一個同事切磋摔跤技術時,導致右腿腓骨骨折,多處嚴重受傷,醫生給我開了休病假證明,建議我至少休病假靜養3個月后才能康復和正常工作,否則,會導致骨折處錯位與嚴重的后遺癥(全部有正規醫院診斷證明),因此,我按正常程序去公司請病假三個月(其中因為私教會員強烈要求我過來上課指導,為了對我的私教會員負責任,我還強忍著傷痛帶病在5月中旬時過去堅持上了幾天班),在我休病假的過程中,等到這個月這兩天快發工資了,我從公司財務部得知FPC公司開除了我,并扣除了我的所有工資與工服費!說是負的,我工資還不夠扣錢!
我上有老,下有小,母親70歲了,患有嚴重的糖尿病并發癥與高血壓,長年臥病在床,需要高昂的醫療費維持生命,妻子也患有嚴重的心臟病與心腦血管疾病,失業在家,特別是我是外地戶口,還有三個孩子都在深圳上學(小的才4歲半,大的14歲在讀初中),費用巨大,經濟壓力山大!說真的,我現在想哭
你好!建議先申請工傷認定,看看是否能認定為工傷。如果結論是認定工傷,那你的權益將會得到保障。不要礙于是因為與“同事切磋摔跤技術”受傷而猶豫,畢竟切磋摔跤技術也可以是為了工作,而且是否認定工傷,是由人力社保行政部門來認定的。至于扣發工資和未簽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問題,可以向勞動監察保障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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