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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1 13:40瀏覽次數:2281次
休產假期間,公司變成合資并更改法人和公司名稱要求重新訂立新合同,原合同到期后本應簽訂無固定合同,新合同現改成3年合同,工齡延續之前的
你好!根據《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裁判指引》第86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因此,“公司變成合資并更改法人和公司名稱”并非應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且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則,亦即如果用人單位的要求不合法,勞動者有權拒絕。此外,根據《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裁判指引》第67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拒絕與符合規定條件的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有權要求其支付二倍工資至補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公司這種情況算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么
新合同已經擬好了要求近兩日無異議就簽署新電子合同,這種算是解除合同了嗎
如果不同意,不簽的話呢
如果進入哺乳期之后,因照顧孩子無法工作,公司可以因為無法工作算曠工,以此為由,開除我么
如果你是在按照公司規定(如果公司有相關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后方才休假(無論休的是事假、病假、產假或是哺乳假)的,那不會構成曠工。且是否構成曠工并非以公司的認定為準,而是由仲裁機構或者法院作最終認定。
哺乳假如果公司不允許連著休的話,怎么辦,每天一小時哺乳假離家遠,根本無法哺乳
那中途的時間了,如果公司讓提前一小時下班這樣是不是也不算不合理啊
公司現在這種做法,能拿到經濟補償的幾率大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