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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2 14:24瀏覽次數:1510次
您好老師。我想咨詢一下。我上個月離職。但是公司沒給我簽合同。15天離職了,本應該6.25號發工資,應發3000左右,結果只給我2400,我問他怎么回事,他卻說公司制度改了,按30天算。我說:之前都是按26天算的,為什么該了制沒有提前告訴我。他說:之前26天算的就算了,但是現在是30天算。我說:該制度沒有提前通知我,應該按照26天計算。在然后就不理我了。也不給我錢,之前還有在某些軟件上幫忙買的東西也不報銷,工資少了也不給。最重要的就是想知道公司改了制度沒有提前告知我,而是在發工資時候直接甩了錢給我也不給我解釋。也沒有簽合同。他這種做法對嗎?在沒有通知的情況下該了工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