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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8 12:41瀏覽次數(shù):1692次
公司幾乎每個月都拖欠工資!今年一月份的工資今天2月28號才發(fā)的!而且還只發(fā)了底薪!問老板為什么!老板說體諒一下!誰體諒我們啊???而且勞動合同也是轉正后兩個月才簽的!而且屬于員工這份勞動合同一直因為沒有蓋章沒有至今未給!
你好!首先,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未與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向你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其次,用人單位在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后未向你交付一份勞動合同文本的(未蓋章可以視為未交付文本),你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