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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10:58瀏覽次數:177次
楊律師,你好
員工自愿到延遲法定退休年齡退休(1975年4月出生,按新規定2025年6月為延遲法定退休年齡);下述情況想深入了解:
1、是否有需要簽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時間申請書》?
2、請問此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時間申請書》一般在何種情況下需簽訂的?
3、若沒有簽訂這方面的文件或協議 ,是否會有風險(即員工事后會說想提前50歲退休,而單位不同意才按延遲法定退休年齡退休的。)
4、若果員工達到延遲法定退休年齡而養老險卻未繳足15年,那是否可以按遲法定退休年齡給員工辦理退休?其繳不足的養老險是否屬于員工自己辦理補交屬于員工自己的事情不關單位管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