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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4:33瀏覽次數:252次
你好,跟公司約定基本工資為月發6533元,固定獎金為季度發放,發放金額為25401元,固定季度獎金發放時間為季度的第二個月隨工資發放,比如第一個季度(1~3月),第一個月發6533元,第二個月發6533+25401=31934元,第三個月發6533元,以此類推,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養老保險條例第十條,職工每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為其上月工資總額,而四十三條規定為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為用人單位按月發放的勞動報酬。現在社保的繳費基數公司是按6533來繳納的,這個符合保險條例的規定嗎,有沒有存在未足額繳納社保的情況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