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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9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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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原來合同上的工資,全額繳納社保公積金,還是最低標準工資繳納 2、是否可以從停工停產(chǎn)支付的生活費中扣除員工繳納部分
你好!從司法實踐的情況來看,應該是可以從應付勞動者的停工工資中扣除勞動者個人應負擔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的。因為法律法規(guī)并沒有規(guī)定停工停產(chǎn)期間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全部由用人單位負擔,也就是勞動者個人應負擔部分仍應由其承擔,在此情況下,即使用人單位不可以從應付勞動者的停工工資中扣除,那么勞動者也須另行向用人單位支付這筆費用。說的直白一點,這筆錢始終是由勞動者出的。至于停工停產(chǎn)期間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shù)問題,應該是可以進行調(diào)整的,具體以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答復為準,按最新的政策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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