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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7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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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與第三方公司(深圳市人力資本(集團)有限公司 )簽訂勞動合同,自2018年9月1日起由甲方安排至甲方服務單位(深圳市南湖小學)。 于2022年8月21日第三方公司通知要終止勞動合同,并承諾支付經濟賠償金。但截止到2023年4月17日,還沒有收到經濟賠償金,請問應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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