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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3 22:34瀏覽次數:668次
【已下12條都是有微信聊天記錄為證的,最主要問題,我是陽性在居家,身邊朋友都陽性了,準備好了材料去舉報,沒有被委托人,自己出不去,我可以直接報警嗎?我快頂不住了,將近兩個月沒有正常收入了,只是偶爾兼職】
1:11月22號有問過社保什么時候交,一直未回復
2:12月5號有一次與老板在工作上的聊天,可作為輔助證據,證明勞動關系
3:12月8號,有詢問一系列關于自身利益保障的問題,老板一直未回復
4:12月9號下午申請離職,老板一直也未回復,在圖三中,項目經理有回復,我申請離職的情況,工作上,工作資料及離職報告都已交給項目經理,轉交給老板,
5:12月14號,有詢問什么時候發工資?,老板說下周,于是等到下周周一12月19號有詢問啥時候發工資,并未回復,12月20號,有詢問啥時候發工資,老板以自己核酸檢測為陽性為借口說盡快
6:當中有幾個核心問題,11月21號,我有簽過一份空白的勞動合同,我乙方已簽,甲方未蓋公章,老板未簽,從11月22號到12月9號,未收到加蓋公章,或甲乙雙方都簽訂的勞動合同,
7:12月9號,我本人有說過,在三個工作內或最長不超過五天給我發放工資,但是現在已經超過了6天,如果按照勞動法已經超過了11天,如按照勞動法是當天離職,結清工資
8:面試當天,我說6500,老板說可以達到,面試當天未錄音,沒留下證據,實際工作了16天,其中包含兩天,周六(分別是11月26號和12月3號);請按照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二條非全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22塊二的標準結算正常工作14天工資,11月26號和12月3號周六工資請予22.2的兩倍發放給我
9:總需要發放工資〔(8小時×14天正常工作)×22.2〕+〔
(8小時×2天周六工作×2倍)×22.2〕=14天正常工作2486.4+2天周末加班的工資710.4
=3196.8元
10:總發放工資是有法可依的,如果斤斤計較,那我正常工作日,晚上加班都還沒算工資呢!
11:就算不按照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二條非全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22塊二的標準,那請按照面試時可以達到的6500工資基數的標準發放給我;6500?30天=216.66天,劃算成16天工作的工資3466.66發放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