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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1 10:12瀏覽次數:839次
您好,我想咨詢一下:現在我懷孕了,公司由原來銷售崗位調到銷售助理崗位,薪資也說是要跟崗位匹配,也降低的薪資。還發了封郵件給我,讓我到人事部簽薪資確認,若3日不簽,就默認為接收。請問這樣做合理嗎?
你好!一般而言,用人單位無故對勞動者調崗而且降低工資水平,是不合法的。而且《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因此,建議回復郵件表示異議,同時可以說明,如果公司執意侵害自己的權益,將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