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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8 18:58瀏覽次數(shù):929次
我在深圳光明區(qū)工廠上班,現(xiàn)在工廠因拆遷需要搬到東莞大朗,我不想去,現(xiàn)在公司已經安排律師在談賠償問題,暫定方案如下
1,同意去東莞,公司按工齡時長年限賠償,但是公司分十二個月付完。(賠償是按12月的平均工資是按實發(fā)工資)
2,不同意去東莞,按工齡時長年限的50%賠償。
3,不同意上述兩種方案,公司調派去觀瀾上班,但是工資按底薪發(fā)放,五天8小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