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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3 18:48瀏覽次數(shù):1478次
公司在職快3年,入職前應(yīng)聘的就是拉長崗位的工作,勞動合同上寫的也是拉長的職位,4月份公司突然把全公司人員的崗位補貼克扣了,全部不給與發(fā)放,聲稱扣除崗位補貼不違反勞動法,連接上了快3年班,每個月都有崗位補貼,不可能突然間就克扣崗位補貼,公司也未曾出公告及郵件通知,直接就克扣了1300元,公司28人都被克扣了崗位不貼,需要去維權(quán)嗎?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直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嗎?因為公司準(zhǔn)備不在深圳生產(chǎn)了,搬武漢去生產(chǎn),現(xiàn)在安排天天8小時,克扣各種崗位補貼,讓員工自己申請離職。
你好!公司“聲稱扣除崗位補貼不違反勞動法”是不對的,單方扣除崗位補貼缺乏依據(jù)。既然公司逼迫你們自己辭職,那你們可以考慮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并主張經(jīng)濟補償金。
我要如何主張經(jīng)濟補償呢!公司就是想把我們給慢慢的磨走、并未通知要搬走。
在你認(rèn)為條件成熟的時候向公司發(fā)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注明你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和法律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38條),保留好相關(guān)證據(jù),然后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