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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7 11:42瀏覽次數:1825次
現在公司領導都是口頭上傳達的。沒有出具任何書面證明,現在公司這邊也沒說怎么處理我這個事情。那我現在是不是每天按時上下班,做好本職工作,等公司這邊出處理結果就可以了呢?還需要做點什么嗎?
是的。如果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考慮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辭職),進而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勞動合同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無效的;
8.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9.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嗯,我知道了。感謝您楊律師。我現在就等公司的處理結果再看情況怎么處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