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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3 21:39瀏覽次數:1489次
1、年假。本人公司于員工入職日發放年度年假余額。本人于7月22日入職,20-21年度年假余額尚有4日,公司已批準離職前休假。問題是,休假后即到入職日,是否還可休下一個年度的年假? 2、調休。本人公司規則,周末與節假日加班后可在一個月內申請調休,無加班費。首先,想了解這種做法是否違法? 另外,本人近期較忙碌無法及時調休,前期已與部門主管商量可延后調休,共5.5天,有微信聊天記錄為證,加上上述年假4天,即從7月16日起休假至7月29日正式離職(未計下一年度年假),離職申請已獲部門主管、人資、老板批準,上有注明休假時間與離職時間。此時公司提出調休不可延后,此做法是否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