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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2 15:02瀏覽次數:10660次作者: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問:離開工作崗位后被鑒定為職業病的人員是否能向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答:曾經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當時沒有發現罹患職業病、離開工作崗位后被診斷或鑒定為職業病的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自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社會保險部門應當受理:
(一)辦理退休手續后,未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退休人員
(二)勞動或聘用合同期限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勞動或聘用合同后,未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人員。
(來源: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日期:201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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