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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6 12:03瀏覽次數:24334次作者:天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電話咨詢服務中心
部分職工來電咨詢我市2014年高溫津貼發放標準、發放途徑及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支付高溫津貼的維權途徑等。
高溫津貼發放標準: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發布的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高溫津貼日標準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2%,計算時四舍五入保留到元。同時,建立高溫津貼正常調整機制,實行高溫津貼與職工平均工資掛鉤辦法。
2014年度高溫津貼日標準:4260÷21.75×12%=24元
高溫津貼發放方式:高溫津貼按日計算、按月發放,并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給職工,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
維權途徑: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支付高溫津貼的,職工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進行舉報投訴。建議職工詳細反映高溫具體日期及當日最高溫度,以方便勞動保障監察人員查處。
(來源: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原標題:高溫津貼發放標準、發放方式及維權途徑問題;發布時間:201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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