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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9 11:30瀏覽次數:22596次作者: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
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關于做好近期調解仲裁開庭等事項安排的公告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減少人員聚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現就本院近期調解仲裁開庭等事項安排公告如下:
1、 疫情防控期間,請爭議當事人優先使用粵省事微信小程序遞交調解仲裁申請,我院會及時通過電話調解、在線視頻調解等非接觸即時溝通方式,提供異地化解糾紛服務,減少出行往返次數。
二、除公告開庭的案件外,本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9日(農歷正月初七至十六)的開庭、質證等仲裁活動全部改期,具體變更時間另行通知。但雙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均要求不改期的除外。
三、我院將與相關案件的當事人及其代理人逐一聯系落實上述事項安排。
四、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擬于近期到我院現場辦理立案、遞交材料等事項的,建議相關人員盡量改用網絡、郵遞等方式辦理。
五、調解仲裁立案及庭審區域系公共場所,疫情防控期間,為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如仲裁參加人確需前來的,須佩戴口罩并接受體溫檢測;體溫異常的,務請先行就診。
六、疫情防控期間相關措施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特此公告。
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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