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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3 15:24瀏覽次數:30427次作者:深圳專打勞動仲裁律師
一、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53條的規定,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也就是說,申請人(無論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是不收取案件受理費的。
二、勞動爭議案件訴訟費:10元/件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國務院令第四百八十一號)第13條的規定,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的案件受理費。也就是說,原告(無論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或者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只要是勞動爭議案件,一律只收取10元的案件受理費。
三、保全費
為防止被申請人或者被告轉移財產,以保證裁決或者判決之后得以順利執行,從而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的,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四、鑒定費
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40條的規定,當事人申請鑒定(如筆跡鑒定、形成時間鑒定等)的,鑒定費由申請鑒定方先行墊付,案件處理終結后,由鑒定結果對其不利方負擔。鑒定結果不明確的,由申請鑒定方負擔。此外,在法院的訴訟程序申請鑒定與此差不多,也是由申請鑒定方先預付鑒定費,最終由鑒定結果對其不利方負擔。
五、公證費
如果證據有可能毀損、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再取得的,可以向公證處申請公證或者進行證據固化。比如,對于電子數據證據——如電子郵件、微信聊天記錄、釘釘打卡記錄等——,如果能在法庭上出示原件——比如,能在庭審時現場登錄電子郵箱查看電子郵件,或者現場登錄微信賬號查看原始聊天記錄——的,一般就不用對該證據進行公證或者固化。但如果不做公證或者固化,就將無法出示原件的,那通常就需要進行公證或者做證據固化。否則,如果庭審中無法出示原件而只有截圖的話,那么該項證據很大可能是不被采信的。
此外,有一種公(認)證是必須做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法釋〔2019〕19號)第16條的規定,當事人提供的公文書證等有關證據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形成的,該證據應當履行相應的公(認)證手續。即使是在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形成的,也要履行相關公(認)證手續。否則,該相關證據將不被相關仲裁機構或者法院所采信。
六、律師服務費
當事人進行勞動爭議仲裁或者訴訟,不是一定要請律師的。準確的說,律師只是服務的提供者,是當事人請來幫助自己“打官司”的。說白了,就是當事人通過購買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進而增加自己“贏”的概率。這和上文提到的找公證處對有關證據進行公證是一樣的,不是說每個案件或者每份證據都要經過公證,也不是說證據經過了公證,官司就一定會贏,沒經過公證就一定會輸,而完全是根據實際情況看有沒有必要對某份證據進行公證。換言之,即使做了公證,也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自己“贏”的概率。請律師也是一樣。花錢請一個專業人士來幫助自己“打官司”,從理論上講,要比自己打的情況下“贏”的概率更大一些,但絕不是說請了律師就一定會“贏”。因此,當事人進行勞動爭議仲裁或者訴訟,是不是需要請律師,是不是需要購買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完全看個人的意愿和需求。
·律師事務所代理勞動爭議和勞務糾紛案件的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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