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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9 16:53瀏覽次數:8869次作者:深圳勞動仲裁律師網
很多人應該都知道,如果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等,勞動者以此為由提出辭職的,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但千萬要注意,這種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一定要在辭職信或者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等材料中注明被迫辭職的理由,最好再注明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即使符合相應的情形,由于不能證明辭職的具體原因,那么,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請求就無法得到勞動仲裁委或者法院的支持。
【案情】
劉某某于2013年1月21日通過應聘到天津亞力公司處從事司機工作,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2016年9月22日,劉某某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天津亞力公司支付工資、防暑降溫費、經濟補償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支持了劉某某關于支付工資的仲裁請求,駁回了其他仲裁請求。劉某某不服仲裁裁決,訴至法院。
劉某某訴稱,因天津亞力公司未足額支付工資且經多次協商均未得到解決,故其口頭提出辭職。
天津亞力公司辯稱,劉某某在其公司從事大貨司機,有工作調度,有活就干,沒有活就不干。由于是勞務關系,不存在解除問題,所以劉某某走的時候也未通知單位,故不同意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院認定】
庭審中劉某某與天津亞力公司對欠發工資數額均予以認可,天津亞力公司亦同意支付,對此本院依法照準。
現劉某某主張天津亞力公司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劉某某稱向該公司車隊隊長口頭提出辭職,理由為拖欠工資。天津亞力公司對此不予認可,稱由于司機流動性大,劉某某以前走的時候也未說明原因,所以本次對于劉某某離職的原因也不清楚?,F劉某某未就其離職原因向本院提供充分證據予以證實,不能證實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故本院對此不予支持。
【律師評析】
天津勞動爭議律師: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任一種情形的,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而且用人單位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第38條規定的情形包括: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
5.因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6.因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7.由于用人單位原因致使勞動合同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8.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
9.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然而,勞動者如果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明示其被迫辭職的理由是由于用人單位存在該條所規定的違法情形,否則是不能獲得經濟補償的。關于這一問題,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天津法院勞動爭議案件審理指南》第25條已經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適用:明示被迫辭職的理由方可獲得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者以此為由主動解除勞動合同并主張經濟補償金的,應予支持,但勞動者并未以此為理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span>
也就是說,即使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違法情形,但如果勞動者不是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也可以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關鍵是,勞動者基于什么原因辭職,由誰承擔舉證責任呢?
有人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3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事項不是都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嗎?請注意,上述兩條所規定的是“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才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而勞動者自己提出辭職,無論是基于什么原因,都不屬于“用人單位作出……決定”,因此,因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是不適用上述關于舉證責任分配的規定的。那么,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6條的規定,就應當由勞動者就自己辭職的原因承擔舉證責任,當然,如果有關證據——如辭職申請、辭職信等——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拒不提供則承擔不利后果。
所以勞動者一定要注意了,如果以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違法情形解除勞動合同,要想獲得經濟補償的話,一定要注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具體原因,同時,還要保留好能夠證明自己辭職原因的有關證據。案例中,天津亞力公司確實拖欠劉某某的工資,但由于劉某某不能證明自己是以此為由辭職的,所以其要求天津亞力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的請求,最終沒有得到勞動仲裁委和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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