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部門其他人正常上班,只有我一個人待崗,是否違法待崗。
2025-09-09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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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很遺憾地通知您,根據 商業數據分析部工作規劃與安排,如2025年7月24日與您溝通:因您所負責的項目研發工作已上線,且在項目完結后并無其他新項目安排。由于部門工作職能調整,且部門暫無其他項目與合適崗位給予您安排。經過管理層慎重考慮,公司決定自2025年9月9日起,安排您進入待崗狀態。具體如下
一、待崗期限至公司有合適崗位安排為止,待崗期間工資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標準支付,并繼續為您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個人繳納部分從您的待崗工資中予以扣除,如不足,需您繳納現金至公司財務。
二、在待崗期間,如有您適合的崗位,公司將通知您上崗。如您在待崗期間尋找到合適的崗位或工作機會,須提前向公司提交書面申請,公司將全力協助您辦理相關手續
三、服從公司的管理和安排,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相關活動。在待崗期間不得侵害公司任何權益。
但該部門其他人都正常工作,是否屬于違法待崗?
你好!部門其他人都在正常工作,可以作為認定公司惡意安排待崗的情節之一。可以再收集其他證據,比如雙方的聊天記錄,證明公司針對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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