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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4 02:26瀏覽次數:2009次
我司現在有個員工原來是pc經理,工作向總監匯報,直接上級為總監,現在調為pc管理師,工作向pc經理匯報,直接上級為pc經理,工資待遇不變,職級由對應的經理變為管理師。員工認為職級由經理變成管理師,工作匯報對象也降級了,他本人沒有同意,公司這樣做傷害了他的自尊,屬于非法勞動合同變更!公司認為調動后的待遇不變,雖然從經理變為管理師,但職等都是5等,勞動合同沒有變更。請問公司調整崗位行為是否合法,謝謝
你好!用人單位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同時符合以下情形的,視為用人單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權:
(1)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是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的需要;
(2)調整工作崗位后勞動者的工資水平與原崗位基本相當;
(3)不具有侮辱性和懲罰性;
(4)無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
判斷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是否合法,除審查是否同時符合上述4項情形以外,還需審查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是否明顯違反勞動合同的約定(比如,勞動合同中約定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的,那用人單位便享有該項權利;而如果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則用人單位調崗便是明顯違反勞動合同的約定)。如果同時符合上述4項情形,且并未明顯違反勞動合同的約定的,那用人單位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便屬于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