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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否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非申請勞動仲裁的前提條件,但如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當提供下列材料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次,如用人單位未按規(guī)定與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向你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
最后,如用人單位未依法為你繳納社會保險費,你可以以此為由辭職,進而要求用人單位向你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
沒有勞動合同 沒有保險 有聊天記錄 和轉賬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