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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5 17:18瀏覽次數:1792次
8月份我請假一個星期回家體檢當兵,體檢過了要政審,時間不夠了我就和領導說明原因領導說可以,然后想和老板說一聲打電話也不接微信加也不同意,后來就沒和老板說,9月份發工資老板說讓扣我1000因為沒和她說,說有機會來了再給我這1000然后我學歷沒過就回來這個店工作8月份回來上4天班我說那1000什么時候給我發,發工資的說等下次再說,這次問他說要給我分期一個月給200我是想一次性要夠這個錢,他也不同意當時也沒給他造成經濟損失我也是和領導說過的
你好!如果你當時請的是事假,那用人單位是有權扣除你未出勤期間的工資的。所以你的情況也要一分為二來看:首先,如果用人單位扣除你該1000元工資,是在扣除事假工資以外額外扣除或者實際上多扣的,那應當按照克扣工資認定,用人單位應當立即向你一次性付清克扣的工資;其次,如果用人單位扣除你該1000元工資不屬于克扣工資,但你有證據證明“老板”口頭同意向你支付該1000元的工資的,那其應當履行承諾向你支付。但這種情況下你無權要求一次性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