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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1 09:57瀏覽次數(shù):5215次
公司已召開職工代表大會,部門7人競聘6個崗位,之前要求我調(diào)崗我拒絕,現(xiàn)在以競聘上崗為由讓我待崗,目前全公司待崗人員2名。待崗通知書以下達但是并沒有明確待崗時間,請問如果給我降工資我可以去仲裁嗎,成功率大嗎 寫
你好!如果公司已召開職工代表大會,并就相關規(guī)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進行了公示或者告知了你,進而根據(jù)該已形成的制度安排對你作出待崗決定的,那很難說公司的行為違法。由此導致你的待遇降低,也很難認定公司違法,畢竟待崗之后你并未實際向公司提供勞動。當然,你有權(quán)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確認公司對你作出的待崗決定違法,并恢復你的工作。而公司對你作出的待崗決定合法還是違法,最終由勞動仲裁委和法院來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