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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5 15:07瀏覽次數:2059次
今年中秋國慶不是規定放假八天嗎!可公司規定放假時間為10.1至10.5那10.6到10.8這期間的工作是否算作加班?公司是否按要求給予報酬
你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0年國慶節、中秋節假期加班工資計算問題的復函》(人社廳函〔2020〕135號)規定:關于2020年10月1日至8日期間加班工資支付問題, 10月1日至4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于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10月5日至8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于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不給加班費就是正常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