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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7 20:16瀏覽次數:1668次
我拿月薪,當初說好的一個月不請假就拿那么多錢,全球經濟因疫情影響下降,特別是外貿企業,公司客戶訂單量因此下降,而且恢復時間不確定。以上為不可抗外力因素,所以公司研究決定: 1.月薪人員上班時間從26天12小時改為18天12小時,即每周上四休三,薪資按比例調整。此項針對上從總經理下至所有月薪人員。 2.拿加班費人員每月22天12小時,即每周上五休二。 3.每天根據各部門工作量臨時安排人員互相協助,協助人員須遵守被協助部門工作時間和工作安排。也可安排休假,按第一項執行。 4.鼓勵員工休假。 以上為暫時性調整,期待疫情早日結束。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望所有同仁同舟共濟,共渡難關!
你好!回復如下:
首先,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的規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但應當與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
其次,根據《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處理指南(二)》以及相關法律的規定,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復工復產后,應遵守職工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1日的工時制度。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最后,根據《勞動法》第48條第二款的規定,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