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勞動法免費咨詢熱線 : 198-4265-1889
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2020-04-04 13:43瀏覽次數(shù):1906次
您好,我19年畢業(yè)后進入公司,今年2月19日因為公司延遲發(fā)工資問題被迫離職(原因:不同意延期發(fā)工資,無薪休假到6月份。沒有開離職證明),到現(xiàn)在,2月份的工資拖欠沒有下發(fā)。老板說我沒有完成任務,具體什么任務一直沒有明示(到離職前,公司一直沒有給上五險,10月中旬成立的公司,老板說過了試用期上,推到年底,年底又到2020年。今年初七按時上班,工作了一個月后離職回家,我在山西,仲裁還得去天津,感覺為了19天工資不值當,但是我想要個道理。)希望得到幫助,感謝
你好!解決拖欠工資問題最快的途徑是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建議先通過電話聯(lián)系一下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的勞動監(jiān)察部門,詢問是否可以遠程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