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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4 16:14瀏覽次數:2082次
勞動合同注明離職前需提前60天申請,這條合法嗎,應該提前30天提出才合理吧
你好!不合法。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勞動者只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辭職)。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6條的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疫情期間以微信文字的形式提出辭職,算是書面申請離職嗎,謝謝
參見《離職書面申請》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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