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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據《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全面落實疫情防控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關心關愛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8號)的規定,城鄉社區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期間在下列兩種情形下可以認定為工傷:
1. 城鄉社區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期間發生事故傷害或患病,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認定情形的;
2. 對于因履行職責感染新冠肺炎或病亡的城鄉社區工作者,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號)規定的。
你所述情況并不符合上述認定工傷的情形。當然,最終以工傷認定部門作出的結論或者司法機關作出的裁判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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