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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18瀏覽次數:79次
你好,我2018年4月開始在深圳一家公司任職,21年8月因為我個人原因需要搬到海外居住,當時我跟公司提辭職,也說明我的工作可以遠程辦公,公司通過考慮決定讓我遠程辦公,到現在已經4年。4年工作期間我認真工作,沒有出過工作的紕漏以及問題?,F在公司想辭掉我但是不想賠償,他們的說法是居家辦公室給我的福利,現在要收回這個福利。我想咨詢一下這種情況我是否能夠通過正常渠道維權?
你好!簡單來說,如果是公司不讓你再居家辦公,要求你到公司的辦公場所來上班,應該說你拒絕會缺乏一定的正當性。而如果是公司直接辭退你,那你可以在拿到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等材料以后申請仲裁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