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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5:52瀏覽次數:385次
公司承諾2024年給我個人發放稅前13萬人民幣年薪,截止2025年08月為止只發放了10萬元,剩余近3萬元未發放。 本人與公司的勞動合同約定于次月10號發放工資,從2024年07月開始,工資發放延遲至次月30號發放工資。2025年07月開始,公司通知工資只發放原來薪資55%,2025年6月份與7月份工資均未按時足額發放。 本人2024年國慶假期與2025年春節假期加班費工資也均未發放,加班費金額共4000元。公司未能及時足額發放工資。 應該怎樣追回拖欠工資、加班費及年終績效。
公司承諾13萬年薪只有部門領導的聊天記錄承諾,能否作為有效證據。
你好!首先,無論是2024年度的工資差額3萬元,還是2024年國慶假期和2025年春節假期的加班費,都需要你提供充分的證據。對于前者,你和部門領導的聊天記錄,如果能提供原始載體,當然是可以作為證據的。但能否證實你的主張,要結合具體內容、語境以及對方的身份等細節進行綜合認定。而對于后者,你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加班事實存在。其次,從2025年7月開始,公司單方通知工資只發放55%的工資,是違法的,你應當及時提出異議。綜合而言,就工資差額、加班費和拖欠45%的工資等事項,如果你要追討,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另外,你可以考慮提出被迫解除主張經濟補償金(N)。至于以前每月延遲發放工資的問題,如果已經實際發放了,就已沒有談論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