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勞動法免費咨詢熱線 : 198-4265-1889
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2025-07-01 21:05瀏覽次數:73次
我是2022年3月31日入職深圳市XXX公司的平面設計師,于2025年6月30號合同到期,于6月19號進行了第一輪的續簽,在我續簽時發現崗位被調整為市場類,工作地點變成了深圳及公司相關聯子公司。故本人提出疑問,要求更改回設計類。因和人事專員續簽,無法做主修改合同,故暫停續簽,與6月27日進行第二輪續簽,與人事經理進行協商,本人要求修改崗位為平面設計,遭到拒絕,聲稱合同是公司統一報批的版本,不可能做修改,本人提出簽字寫下說明和添加附件和方案,也均被拒絕。(有錄音)隨后下午與人事總監進行了第三輪續簽,本人還是強調要求修改崗位為平面設計,同樣遭到拒絕,聲稱要么簽要么按你不和公司續簽勞動合同走。(有錄音)隨后人事專員給我發了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要求我30號前簽約,不簽就視為本人不和公司續簽勞動合同,由于28 29號是休息日,本人未回復,30號下午4點本人回函公司,要求按原合同續簽(有原合同),隨后公司發出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將本人社保停了,理由是本人自愿要求。隨后將本人企業微信禁用。公司5.30下班,6.45才發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要求我配合交接。
你好!你這種情況,很大可能會認定為公司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與你續簽勞動合同,你不同意續簽,然后公司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在此情況下,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