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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7 20:23瀏覽次數:1889次
您好,我想咨詢一下,我在天津臨港經濟區一家公司做財務,在2.17日被人事通知去重慶辦事處長期駐地工作,現在我是處在孕期6個月而且是疫情期間,可以拒絕公司的外派工作調動嗎
你好!公司能否單方調整你的工作地點,關鍵是看你們在勞動合同中是否對工作地點進行了約定。如果約定了工作地點在天津,而且沒有約定公司可以單方調整工作地點的,那么公司無權單方變更你的工作地點為重慶。此外,根據《天津市關于延遲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的通知》和《天津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處理指南》的規定,不屬于保障城鄉運行必須、疫情防控必須、群眾生活必須和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到目前為止還不能復工,如果強行開工,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