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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15:52瀏覽次數:180次
律師你好。我仲裁贏了,是非終局裁決,想問一下: 1. 什么時候可以去申請強制執行呢?判決書里面寫的15日之內,雙方不服可以上訴;對方需要在文書生效之日5日內結清我的賠償。我收到的電子判決書是4月1號,我是21號才能去申請強制執行嗎?還是過了15天雙方沒上訴,我就可以去申請執行了? 2. 請問強制執行,這個操作怎么弄呢?
你好!一、如果你們雙方都是2025年4月1日收到的仲裁裁決書,而且雙方都沒有向法院提起訴訟,那么仲裁裁決應該是在2025年4月17日發生法律效力。如果履行期限是5天,且被申請人沒有在履行期限內履行仲裁裁決書確定的給付義務,那么申請人可以在2025年4月23日以后向法院申請執行。二、如果被申請人是在深圳注冊的公司,那向法院申請執行,可以在廣東法院訴訟服務網上傳材料立案,選擇被申請人注冊登記地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