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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21:16瀏覽次數:158次
我目前人在深圳光明,今天主管和我說這個月公司要強行優化15%的人,而我在名單中,可能這兩天就會有hr找我談了,所以來咨詢一下。我目前的情況是2022年7月正式以應屆生身份入職這家公司,到現在快3年了,2024年的年終獎公司3月份發一半,7月份發一半,3月份的年終獎已經拿了,公司是每個月10號發工資,按照主管的意思,估計這兩天就要談賠償簽字,我想咨詢下如何爭取自己最大的賠償
你好!你在這家公司工作“快3年了”,那“N”是3個月工資,“N+1”是4個月工資。在協商解除的情況下,法律規定的補償標準是“N”,那就是說,能獲得“N”的補償就不虧。當然了,你可以爭取“N+1”或者更高的補償標準,但也要公司同意才行。因此,如何獲得最大的補償,不僅僅是你如何爭取,關鍵還要看公司同意什么樣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