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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30 13:19瀏覽次數:2113次
我和公司沒有合同,原來干的商場撤柜了,讓我等了一個半月才分配到別的商場上班,這一個半月有補償?
你好!根據《天津市工資支付規定》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非因勞動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單位停工停產,如果沒有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用人單位應當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如果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的,經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調整其工資標準,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是因勞動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單位停工停產的,則不適用前述規定。
謝謝律師的解答
您好!律師 我手里沒有合同,能得到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