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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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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金融控股集團舉辦第二屆運動會,幾乎是強制旗下的公司參與,不參與就大概率被傳穿小鞋,周六日的活動哎,運動會哎,居然要求每個部門必須多少人參加,當天還不準請假。這已經(jīng)超出勞動范疇了,這有什么辦法嗎?除了向工會反應(yīng)外?
你好!應(yīng)對的辦法有很多,但幾乎難以避免不得罪公司或者領(lǐng)導,例如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舉報,或者要求公司或者領(lǐng)導必須確認這屬于加班,不確認就不服從、不參加,又或者要求支付加班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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