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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7:04瀏覽次數(shù):301次
10月9號過去上班,到11月15號離職,拖欠工資13478元,直到11月16日支付了2000元,簽了一份拖欠工資的欠單。標(biāo)明剩下11478元分期付款,11月30日付5000,12月25日付6478。 現(xiàn)在已各種理由不支付。
你好!如果你和用人單位成立勞動關(guān)系的話,就索要工資的問題,可以直接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這是最省事和成本最低的解決途徑。如不能解決,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