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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 19:42瀏覽次數:480次
楊律師您好,我于2023年1月1日受聘于深圳華熙實業有限公司工作在國外,談好勞動合同和工資待遇,可是公司一直沒有給于簽署勞動合同,也沒有辦理社保,今年7月30日公司視頻會議,老板解除我的工作,并于8月4日將我和另外一名同事踢出公司工作群(公司在國外辦事處只有我們2人)也沒有發放工資至今。由于我在國外不知道如何維護個人合法權益,而且回國處理此事費用成本太高,請楊律師從法律角度看我應該怎么辦,可以聘請貴律師事務所代理訴訟嗎?希望能得當您的幫助,謝謝。
你好!首先,如果你和該公司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那么首先要收集能夠證明你與該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以及談好工資待遇的相關證據,例如社交軟件聊天記錄、工作證、服務證、錄用通知等。其次,你可以委托國內的律師(也可以委托我們)處理,但如果你人在國外,你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等材料,以及上述有關證據,都要經過公認證手續(即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后,才具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