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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16:23瀏覽次數:639次
律師,你好!
事由:2個問題:
1、我於2023年8月15日入職,入職現公司時累計工齡有9年且連續工作12個月沒有間斷(這個連續工作12個月沒有間斷是否理解為指以社保沒有間斷嗎?),當時入職時公司的年假福利是7天,一入職就可以享受7天年假 ,當時是同意的已經在2023年也按比例休了相應年假,2024年也按7天年假休了;現在公司說按法例休假(即新入職人員以往沒有社保記錄的需入職12個月后才可享受5天年假,而入職時累計工齡滿10年未滿 20年的可享10天年假),那么公司是否於2024年少給我3天年假了?因為2024年8月15日我的累計工齡便是10年了,那么2024年8月16日后就可以休10天年假了,現在公司今年只能了我7天。是否可以向公司追回3天?謝謝
2、2023年8月15日入職時約定工資總額為6500元(其中5200元為基本工資,另外1000元為房屋津貼和500交通津貼),合同上是寫基本工資5200元,每月到帳工資總額(加上扣除的五險一金個人支付部分)是與合同相符的;今年2024年8月15日合同到期前公司與我簽訂合同時,公司同我講,合同上寫的基本為1900元(工作所在地為廣東省中山市),其他分別為:加班津貼1600元、交通津貼1000元、話費津貼500元、房屋津貼1500元。工資到帳是6500元(加上扣除的五險一金個人支付部分)。請問公司這樣操作合法嗎?謝謝
你好!一、關于年假的問題。就你的“累計工作時間”(9年工齡)而言,2023年給予你7天年假,肯定是高于法定年假天數5天的,多出的部分視為公司給予你的福利假期。至于2024年,以8月15日你的累計工作時間滿10年為分界點,之前按全年5天折算年假,之后按全年10天折算年假,因此,2024年你應休的年假天數總計為6天{(227÷365×5)+(139÷365×10)≈6天,折算后不足1天的部分不算}。如果給予你7天的年假,其中也有1天視為公司給予你的福利假期。
二、關于工資的問題。首先,根據你所述情況判斷,公司主要是對你進行工資拆分,還不是直接降薪的情況,因為你每月的工資總額仍然是6500元。其次,如果說公司對你降薪了,其實關鍵是拆分出了“加班津貼”這一項。原因在于,如果這個“加班津貼”就屬于“加班費”的話,那么,你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標準將由每月6500元降為4900元。就此而言,那就屬于公司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與你續簽勞動合同了。在此情況下,你完全可以拒絕續簽這樣的勞動合同,如果公司因此與你終止勞動關系的,那么應當向你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如果這份勞動合同你已經簽了,那就視為你認可,也就沒什么不合法的了。